Metaethics中的规范性(六)
第二种原因,以迅速地定义思维依赖性的最重要的是实现现存文学意识的最佳方式。 Sharon Street的工作正文是一个例子。 她描述了她的立场,因为她依赖于思维依赖(2016年街:298N)。 但她在不同的地方描述了不同的方式:她写(2012),规范性真理在实际观点中取决于以下内容; 或(2008)规范性事实由关于代理人判断的事实; 她(2016)在那些“事情最终有价值的情况下,因为我们重视他们”(重点补充),她在那些“事情上最终有价值的人”中表征了思维依赖视图。 所以我们应该了解思维的定义关系,使其包括所有这些关系。 下面,我们将称为“接地”的通用关系,为简单起见。 这个术语是不完美的 - 接地已经变得强烈理论和争议 - 但我们将其作为一种广泛的形而上学依赖的立场。
最后,我们认为,依赖思维的相关概念,依据思想独立的规范限制,这些思想是可以奠定规范事实的各种心理状态。 一些例子将解释我们的意思。 据看,我们有理由做的是在我们的情况中理想的理性代理人的基础,理性是一个不可挽回的规范性。 或者认为价值是基于作为钦佩等态度的适当对象,其中适当性是不可挽回的规范性的。 这两个意见都在心理事实中奠定了一些重要的规范性事实,但他们也需要其他规范性事实(分别是合理性和适当性的事实)在精神状态下没有接地。 这一观点并没有,因为我们认为依赖于思维,有两个原因。 首先,我们已经确定了关于思想依赖的重要问题是,所有规范事实是否依赖,这些观点是有些人的观点。 第二,最重要的是,相关的规范性事实部分地基于其他规范事实,他们本身不会在心理事实中完成:理性或适当性的事实是在理由中,这些事实明确不要“在心理事实中”彻底“。
到目前为止,这让我们留下了思维依赖性观点,即在心理事实中完全地划分所有规范性事实(或其一些重要的子集)的人。 然而,我们会看到,即使是这种制定留下了一些问题。
许多人担心依赖辩论的辩论并不重要。 Gideon Rosen(1994)认为,思维独立的概念并不追踪我们直观的客观性概念。 他的论点经常采取表格:X事实是一个依赖思维的事实的范式典范,但它们依赖于y-事实,即使他们显然依赖,y事实似乎是完全的真实和目标。 例如,关于幽默的事实可能取决于人类找到有趣的东西 - 但是关于人类发现有趣的事实是完美的客观! 他的其他论点采取表格:X事实显然是客观的,但它们依赖于心理事实,所以依赖于思维。 关于福克斯犬的事实,例如依赖于那些培育他们的人的意图 - 但是关于狐狸犬的肯定事实是客观的!
Russ Shafer-Landau指向一种不同的问题:Mundane一阶规范真理依赖于心理事实。 因此,如果特定的规范性事实依赖于依赖于心理事实,并且如果我们不区分各种依赖性,那么它看起来像许多世俗的一阶声明犯下了一个与之相关的特定规范事实的思想:
我们显然无法进入代理商的动机和意图的道德评估,而无需诉诸于她的脑海中发生的事情。 行动的道德地位可能依赖于它对他人有多高兴或悲惨的重要意义,无论是如何促使愤怒或同理心的感觉,无论是伤害的人是否已同意待处理等等(2003:15)
例如,EnoC(2011:2-3),Rosati(2018)和莫顿(即将到来),已经讨论了该问题。 问题是,依据依赖的思想是普遍的一阶道德声称的意外,这可能是关于辩论依赖的辩论两侧的理论家所接受的。
正如它所说,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上诉澄清解决:值得争论的索赔是是否是所有规范事实(或至少所有道德事实)都是依赖的。 只要有一些不依赖于心理事实的道德事实,福芙兰 - 兰德的观点不应该担心我们。
然而,有一个相关的伦理理论出现了相关的,尽管可能更加微妙。 例如,功利主义需要所有特殊的道德事实依赖于关于幸福和不快乐的心理事实。 这意味着 - 假设规范性事实是依赖于脑子事实的思维 - 利用主义是定义,这是所有特定道德事实都依赖的理论。 (理论并不意味着它本身就是真实的事实是依赖的。)但是认为功利主义意味着所有特殊的道德事实都依赖于关于现实辩论争论的思想依赖的思想,这将是一个错误! 而且功利主义并不是独一无二的。 许多其他道德理论认为,这使得正确行动(和良好的行为良好等)纯粹是心理。 例如,考虑所有道德评估的观点取决于演员的意图。 因此,我们需要解决这个难题的解决方案 - 依据的思想性质(在与元伦理辩论中有关的意义上),这并不能以某种方式犯下特定道德事实是依赖于思维的(在这种意义上)。
这是一个关于依赖的非常概念的难题。 一个解决方案将是Shafer-Landau(2003:15):他建议依赖思维最终是如何“解决道德事实”的“成真”的道德标准如何。 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将其纳入一般性依赖规范事实的依赖性:特定的规范性事实是依赖于治理其在非规范性的基础上的规范性原则。 当它在心理事实接地时,一个原则依赖于依赖。 该解决方案允许平凡的一阶声称不承诺依赖思维问题。 关于思维的重要问题是特定规范事实的依赖性将是解释或接地的内容,例如,导致不幸和错误。 例如,实用程序的原则只是真实的,因为我相信它或因为其他一些心理事实? 如果是这样,原则依赖于思维,而这种思维依赖是通过我的行为是错误的。
解决问题的另一种方法是对可能是相关的依赖性的多元主义。 罚款(2012)在更广泛的背景下建议,形而上学接地根本与规范接地不同。 因此,也许当利用主义表示,道德取决于精神,这意味着它规范依赖于心理,而关于思维的辩论依赖(关于道德)的辩论涉及索赔,即道德依赖于精神的索赔。 这是一个尚未完全探索的建议(尽管它在Berker(2018),Enoch(2019年)和莫顿(即将到来))。
任何一个建议都将解决功利主义的问题。 如果依赖思维(与关于现实主义的元伦理辩论有关)是规范性原则是否基于心理事实的问题,那么功利主义者是免费的(就他们的功利主义而言)以支持思维依赖或道德的思想独立。 功利主义只是说,特定的道德事实是基于心理事实的基础,但没有一种方式或另一方面是在效用原则的基础上。 同样,如果依赖依赖是一种形而上学(而不是规范性)的问题,那么精神病的特定事实的接地,那么功利主义可以(并且应该)被读取,因为道德事实规范地在幸福事实中被接地。 功利主义对进一步声称,道德事实在幸福事实(或任何心理事实)之间的结尾地基础之后,这使其对利比利人来说是肯定或否认道德事实的思想 - 即,即肯定或否认思想独立的道德现实主义。
依赖的谜题仍然没有完全探索,在我们看来,这里需要更多的工作。 尽管如此,我们现在将按照规范(或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寓意)的争论,以考虑争论和反对思想的论据。 但是,为了简单,我们将继续谈论思维依赖,就像规范性事实是否基于心理事实。 我们不会试图以上述任何一种或两种更细微的细节账户兑现。
5.2依赖的论据
我们将涵盖规范(一些有效子域)的思想依赖的四个主要论点。 第一个是一个认识论论点。 该论点的一般形式如下:
如果规范性的事实是无关的,那么我们就没有实质性的规范知识。
但我们确实具有实质性的规范知识。
因此,规范性事实依赖于思维。
“实质性”限定符在这里,因为,即使根据那些拥抱前提的人(1),我们也可以了解“非实质性”索赔,例如“鲍勃的行为是错误的,或者不是”。 更加努力地定义实质性,但我们可以专注于(关于)原子规范真理的重要案例。
根据推进这一论点的人提供的争论的前提(2),但当然有些人会否认。 前提(1)可能看起来很奇怪,因为我们对多种事实的实质性知识,肯定是独立的,如关于星星的事实。 但(1)旨在特别是关于规范事实知识的索赔。 索赔是,如果他们被思想独立,我们就有一些关于规范的规范,这样我们就无法了解这种事实。 索赔得到了各种方式支持。 有些人遵循BenaCerraf和Field对数学柏拉米语(Benacerraf 1973和Field 1989)的问题的制定。 Enoch(2011:Ch.7)和Setiya(2012年:Ch。2)这两者都认为这是一个最重要的认识论担忧。 该论点粗略地认为,如果规范性事实是无关的,则无法解释我们实质性规范信念的可靠性 - 这会破坏我们的实质性规范知识。 有些人认为可能没有这样的解释,因为规范性事实没有(并且不能)引起任何东西。 然而,它是有争议的,但是,规范性事实是否对任何事情产生了因果影响。 (参见道德怀疑和道德解释的广泛文学的第3.2章,包括哈曼1977年和1985年的大规模文献。)
最近的流行度最近是进化的揭幕论争(或“EDAS”),其目的是通过谱系的争论建立(1)。 (但是,请参阅White(2010)以讨论非进化族谱争论。)EDA的基本形式如下:
如果规范性的事实是独立的,并且进化影响了我们的规范性院系,那么我们就没有实质性的规范知识。
Evolution以这种方式影响了我们的规范性院系。
因此,如果规范性的事实是思维无关的,那么我们就没有实质性的规范知识。
莎朗街(2006),理查德乔伊斯(2006年:6)和Allan Gibbard(2003:Ch.13)所有现在的早期版本,尽管它已经产生了广泛的文学。 该论证通常旨在旨在造成道德现实主义,但很明显思维独立性是必然会导致问题的现实主义的宗旨。 (这在各个地方明确,例如,2006年的街道:110)。 然而,它肯定可以争辩说这不是一般的独立性,这会导致问题,但特别是非自然主义的看法(参见2008年街和COPP 2008之间的辩论)。 我们将把这种辩论放在一边,并根据其大多数支持者的观点来展示论证 - 它是一般的思维独立性。
为EDA的第一个前提提供了不同类型的支持 - 这可能是思维独立性和进化的影响意味着如果我们的规范信仰是真实的,那么事实削弱了我们的规范知识。 (2006年街;另见Bedke 2014,虽然卧奇的反对特别是特别是非自然主义)。 或者也许演变意味着对无关的思想的规范性事实的信念是不敏感的:我们会有这些信念,无论它们是真实的。 Shafer-Landau(2012)概述了这里的不同论点。
思想的第三个论点依赖于理由性质的索赔。 伯纳德·威廉姆斯(1979年)着名的争辩说,为了有法规的规范性理由,我必须有一些动机将被我所以的表演进一步。 这被称为“内部主义理由”。 防守理论的理论声称,为了有理由采取行动,我必须有一些愿望,以便如此行动进一步。 这些索赔仅仅需要索赔,但可以作为思想依赖的论证被杠杆。 对于一个人来说,可以要求具有相关欲望的事实是在基于原因 - 或规范事实的相关领域的原因 - 或者由相关动机或欲望的基础上容易解释的必要条件,如斯皮德尔(2007年)。 (当然,这种肤浅的阅读必须基于我们对依赖思维辩论的性质的阅读来更加细致。)思维独立性理论的原因,可以争议,有更难的时间解释内部主义的原因或防守理论。
最后,有些人反对呼吁对基本道德分歧的义务的思想独立性。 这些是道德分歧,这些分歧将在一些非常理想的条件,如全面的非规范信息和完全合理性。 Mackie(1977)他自己认为道德分歧破坏了道德的“客观性” - 因为我们的目的,可以等同于思维独立性 - 但由于麦基认为道德谈话致力于客观性,他得出结论没有道德事实。 Michael Smith(1994:6)认为,如果道德事实是客观的,那么道德意见应在理想条件下融合:因此,基本的道德分歧会破坏客观性。
心灵独立理论家可以接受这一点,并争辩说,基本的道德分歧不是实际的或可能的(取决于反对意见是关于实际的或仅仅可能的基本分歧)。 或者,思维独立理论家可以否认这一基本的道德分歧破坏了思维独立性(Shafer-Landau 2003:Ch 9; McGrath 2010)。 他们可以指出,其他域中存在根本的分歧,例如物理或历史,但我们不采取这种情况来破坏这些域名的客观索赔。 但有些人,如Richard Rowland(2017年),认为道德分歧与其他领域的分歧相关。
5.3 心智独立性的论证
。我们将探讨规范心智独立性的两个主要论证。第一个是大卫·伊诺克(David Enoch)近期提出的关于道德心智独立性的论证(2011:第二章)。伊诺克认为,当我们与他人发生某些人际冲突时,如果这种冲突源于偏好、态度或欲望(等等),我们不应固守己见,而应退一步寻求某种公正、平等的冲突解决方案。例如,如果两个朋友想做一些有趣的事情,一个想去看电影,另一个想玩电子游戏,那么双方都不应坚持己见,不让步。(也许他们应该抛硬币决定。)伊诺克将这种约束称为“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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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伊诺克认为,这意味着在许多心智依赖理论中,当我们存在道德分歧时,我们应该以同样的方式找到妥协的方法。这最容易从我们的道德判断仅仅报告心理状态的观点中看出,伊诺克称之为“讽刺主观主义”。在讽刺主观主义中,我们的道德分歧只是关于心理状态的分歧,因此应该受公正性的支配。伊诺克认为,任何将道德真理建立在心理状态上的理论都会得出同样的结果:基于这样的观点,当我们存在道德分歧时,我们应该找到某种妥协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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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诺克认为,这是一种道德上令人憎恶的蕴涵:在许多道德分歧中,我们不仅允许而且必须坚持自己的立场。想象一下——用伊诺克的例子来说——在道德上与某人就狗的痛苦是否算数产生分歧。想象一下,你必须就某个特定情况做出决定,例如,是否要对一条狗造成严重的痛苦,而你们对此也持有不同意见。你应该妥协只造成少量的痛苦,还是抛硬币,还是寻求其他妥协?不,伊诺克辩称:你应该坚持自己的立场。这样,道德分歧类似于(非道德的)事实分歧,而不同于意志态度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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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诺克承认,他的论点有其局限性。他的论点假设,在给定的心智依赖观点下,当两个主体在道德上存在分歧时,他们的分歧会减少或与意志态度的分歧类似。但如果你认为所有道德主体都必然具有某些态度,从而意味着某些道德真理是必然的,那么所有或至少许多道德分歧都不会与意志态度的分歧类似。因此,这类心智依赖观点避免了伊诺克的反对意见,因为他的论证并未表明这些理论所理解的分歧受公正性支配。(同样,伊诺克认为,文化相对主义、“无优先权”观点以及任何赋予心理状态可以作为道德事实依据的不可简化的规范性约束的观点,也避免了伊诺克的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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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诺克的论证也有一个局限性,即它仅适用于道德,而不适用于一般的心智依赖规范性观点。这种局限性显而易见,因为它依赖于这样一个前提,即在某些道德分歧中不坚持自己的立场在道德上是令人反感的。在认识论、美学或审慎分歧的情况下妥协似乎在任何意义上都不同样令人反感(尽管也许在这些领域的部分或全部领域都可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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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论证,或者说一类论证,取决于莎伦·斯特里特(Sharon Street,2009)所称的理想一致怪人(ICE):这类人物直觉上具有不良动机(或欲望、信念等),但这些动机在理想化过程中依然存在。具体的理想化过程取决于所考虑的心理依赖观点,但其核心思想是,某些ICE能够经受住任何合理的理想化过程的考验。通常,我们可以说他们具有某种令人反感的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既与其他相关心理状态相一致,也与非规范事实相一致。抽象地说,其结果是:对于任何给定的规范性观点V,如果主体A的规范事实N完全基于心理事实M,则存在某个ICE,对于该ICE,M成立,因此N对于V上的ICE成立,但直观上显然N对于该ICE不成立。因此,我们应该拒绝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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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策略可以通过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艾伦·吉巴德(Allan Gibbard)谈到了臭名昭著的残暴罗马皇帝卡利古拉,并想象他想要以酷刑取乐,同时又不抱有任何冲突的态度(1990: 145)。因此,该论点是,卡利古拉仅仅为了好玩而酷刑显然是错误的,尽管他为了好玩而酷刑的愿望与他的其他态度一致,并且在任何理想化过程中都难以改变。因此,他为了好玩而酷刑的错误并非基于他的实际态度,也不基于他那些能够经受住某种理想化过程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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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 的论证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它似乎只针对那些认为特定行为者的具体道德事实植根于这些行为者的态度或理想化态度的理论。其次,回想一下,出于我们之前解释的原因,我们将关于心智依赖性的辩论视为规范原则是否完全形而上学地植根于心智事实。卡利古拉的例子,以及在帕菲特(2011:第 2 章第 11 节)、威廉姆斯(1989),1995:39)和休谟(1739–40:第 2 册第 3 部分)中发现的类似例子都不切题,因为它们都涉及具有特定心理特征的主体以及涉及该主体的特定道德主张。有趣的问题是,我们是否可以使用 ICE 的基本思想来对完全将规范原则建立在心理事实基础之上的观点提出类似的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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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智依赖理论在很多方面都有所不同。然而,ICE 策略也许可以进行修改,使其能够打击更广泛的心智依赖理论,甚至打击所有此类理论。例如,ICE 策略表面上并不针对文化相对主义之类的观点,但根据我们的定义,这种观点仍然算作心智依赖观点。但我们很容易在文化层面构想ICE类似物:假设相关的相对论观点是,A的道德事实基于A的文化信仰。我们可以想象A的文化认为种族灭绝在道德上是值得称赞的,这本身并无内在矛盾——但事实显然并非如此。同样,理想情况下逻辑清晰的卡利古拉想要以酷刑取乐,并且没有其他冲突的欲望。这意味着,他有一个以酷刑取乐的决定性理由,理由是决定性理由基于欲望(至少当这些欲望与其他欲望不冲突时)。或者,假设相信一个人有理由做X,就会产生一个人做X的理由。然后,我们可以想象卡利古拉相信他有理由以酷刑取乐。将这种特定的心智依赖观点与修改后的卡利古拉示例相结合,可以得出卡利古拉有理由以酷刑取乐。似乎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任何特定的心智依赖观点能够逃脱批评。而且,心智独立论的支持者会争辩说,我们解释卡利古拉为了取乐而实施酷刑是错误的,并且缺乏决定性理由实施酷刑的唯一方法是允许某些规范性事实完全独立于心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