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自愿主义(二)

(1)

它是一个forφ的义务取决于上帝的命令a到φ。

(2)

它是一个强制性的a,取决于上帝的愿意这是一个φ。

(3)

它是forφ的强制性取决于上帝的愿意为a到φ是强制性的。

有人可能会认为这里的核心问题是在演讲 - 动作视图(1)之间以及心理行为观点(2)和(3)之间; 可能被认为不太重要,仅为核心兴趣的问题,决定(2)和(3)之间。 但这是不对的。 重要争论是(1)和(2)之间。 对于(3)以一种方式理解,没有(1)或(2)的竞争对手; 和不同的理解,它有很少的争论支持。

(1)和(2)之间的争端

无论(1)或(2)是否更好地制定了关于义务的神学志愿者,有一个未解决的争论。 问题的两侧都有初始合理的点。 问题的两侧都有初始合理的点。 赞成(1),人们可能会呼吁上帝形象作为亚伯拉美信仰的指挥官。 赞成(2),人们可能会对人力的信念和实践呼吁,以便做上帝旨在的意志是道德生活的标准。

只有这些初始点,可能没有解决方案,因此这两种神经主义的制剂的捍卫者都寻求其他争论的路线。 人们可能会试图减少(2)荒谬。 一个理性的人不会打算知道哪个人不会发生; 而且,在上帝的概念上,上帝是理性和无所不知的。 这需要上帝永远不会意图发生的事情。 但是,如果义务从神圣的意图产生,那么没有义务将违反义务。 由于这是荒谬的,因此一个人应该更喜欢(1)超过(2)。 但是(2)的捍卫者具有合理的回应。 首先,(1)的捍卫者没有比(2)的捍卫者更好的位置。 因为它是赋予指挥官打算命令执行行动的诚意条件; 因此,如果这种反对意见减少(2)荒谬,那么(1)的后卫避免避免他或她的立场减少到荒谬的唯一方式是通过阻止上帝不一定是真诚的。 其次,意图概念承认各种读数,并且有一种读取适合神学志愿者的意图,没有达到的效果,没有创造的理性生物可能与神圣的意图相反。 标准是区分上帝的前所不安者和上帝的因素:上帝的因素是上帝将绝对被认为是关于所有实际情况的轴承; 上帝的先行者是上帝会考虑到某些适当的实际情况子集。 (使用Aquinas的一个例子,从讨论中取得的讨论,其中违反的讨论和随后的分歧是[Summa Theologiae,Ia,Q.19,A. 6]:虽然上帝的方式将以另一种方式挽救所有人上帝并不是将全部拯救;事实上,上帝会觉得有些人会被诅咒。这是什么让这个连贯的是,愿意拯救的人愿意拯救的意识是前:在考虑所有人的情况之前,上帝会拯救他们的救赎;鉴于所有人的情况 - 包括一些人心甘情愿地拒绝与上帝的友谊的情况会诅咒他们的诅咒。所以虽然有一种有意义的是,所以上帝的意思是真实的必须来通过,这个意识是随之而来的意图而不是先行意图。 在(2)那时,人们可以说神学志愿者认为义务取决于某些上帝的前进意图。 (另见Murphy 1998,PP。17-21。)

我们可能会问,以便将这些观点之间的差异变得更好地进入光线,我们认为的意见是一种神圣的先行意图:φ和一个神圣命令分开的案例。 它远非清楚,这是上帝命令一个φ的真实选择,同时没有打算φ。 虽然这种可能性是由Wierenga 1983(第390页)的认可(第390页),并且至少在墨菲1998年(第9页)招揽,因为上帝发出这样的命令是为了上帝指挥不明智 - 许多人会遗憾的事情。 (另见亚当斯1999,p。260和Murphy 2002,2.5。)但其他选项似乎是不够的。 上帝可能会打算为人类而举行某种方式,同时不指挥它们这样做。 在这样的情景中,人们可能会问,有义务发深吗? 如果是,那么它似乎有利于神圣将查看(2); 如果不是,那么它似乎有利于Divine Command View(1)。

亚当斯声称,在这种情况下,义务没有提出联系; 实际上要求是必要的。 他提供了偏好在这些案例中倡导的三个原因。 首先,持有这种义务是神圣指挥的问题,而不是神圣的事项将区分强制性和超级性:我们可以说,虽然上帝的命令以某种方式使某些行为必须强制,如果上帝确实会履行一些行为,但没有命令它,表演该行为是超级主义的。 第二个是对神学自愿主义是社会概念的义务的想法:在上帝与创造理性生物的社会关系的背景下出现的义务。 (并非所有版本的神学志愿者主义肯定了这一点;见下文(3)的讨论。)但是,亚当斯说,在社会关系中,只有在实际要求时才出现义务。 第三个原因是,据称是由神圣行为导致的义务令人难以置信的东西,这些责任不会被表达为一个命令:“一个派对在未能猜测失败的游戏中的游戏是不是猜测对方的不表达的愿望并不是很好的比赛。 如果上帝被认为是对他们的派对,他们就没有更好“(亚当斯1999,第261页)。

但神圣的后卫将查看(2)有一些回应。 这个视图的后卫可以对第一点来说,神圣的将会观察可以捕获义务和超级性之间的差异,而不是吸引神圣的行为的差异,这些差异表示为命令和那些不是而不是不同的差异神圣行为的类型:差异,说,上帝打算在我们所做的事情和上帝只是喜欢我们所做的(参见Quinn 1999,第56页)。 或者,在替代方案中,可以在神圣的意志中进行区分:一个可能是上帝将赋予那些履行的行为的强制性,并且作为上帝愿意这样的行动,如果一个人愿意这样做,那么如果一个人执行这个动作,那就一个正在做上帝的意志,但如果一个人没有,一个人不是在做上帝遗嘱那个不做的事。 关于第二个和第三点,神圣的后卫将直接挑战亚当斯的观点,即必须始终表达社会关系中产生的义务。 例如,配偶经常认为他们的配偶对其行为的意图有义务; 实际上,只有在配偶实际上对一个人实际提出需求时,才能持续受到一个配偶的束缚。 (“你怎能责怪我不帮助你清空洗碗机?你没有告诉我!”不经常进一步。)一个人经常想要另一个没有被告知来执行一些行动; 许多操作只能通过执行而不被命令提示来执行它们的值。 但是,在(1)中,没有表单'φ-ing的行为,虽然上帝没有告诉我φ'可能是强制性的。

这是一个可能有助于决定这两个营地之间的争端的思想实验。 例如,对于φ可以提供另一个命令,必须有一个语言实践,即发言人可以制定命令。 这不仅仅是为了让手段传达一个命令:而是,命令基本上是语言项目,除了这样的条款之外无法定义。 然而,想象一下,一定创造的理性存在,玛丽,居住在一个语言社区中,没有指挥官。 人们可以成功地对玛丽进行断言,并且在这些断言中可以是关于一个人自己的心理状态的断言,但人们不能成功命令玛丽做任何事情。 这是一个问题:只要玛丽的语言资源被限制在这种做法所提供的人,上帝就会对她施加义务? (1)的后卫将不得不说不:对于玛丽不能被命令做任何事情。 (2)的后卫将不得不说:上帝可能会有一种前进的意图,即玛丽履行一些行动和(对于一个人无法知道的义务而言,令人信服的担忧)可以为玛丽告知玛丽,玛丽上帝对她的行为有意。

(1)和(2)的辩护者之间的辩论正在进行,目前远未得罪。 (有关此辩论的一些有用干预措施,请参阅Mann 2005b,Miller 2009a和Jordan 2012.)

选项(3)

我们指出的是神学自愿主义的另一种制定的是,神圣的行为将是愿意使其义务的事态成为aφ获得的。 与制剂(1)和(2)不同,这涉及神圣行为与义务行为之间的各种依赖关系,(3)仅限于类似因果图片的东西。 (显然它不可能是它的义务对于Aφ是与上帝愿意为A到φ的义务相同,因为它的恶性退休痛苦。)这里表达的想法是,最终是由于有效的行为所在的所有义务特别是神圣的意志愿意愿意这些义务生效。

此帐户与(1)和(2)兼容,因为它可能是上帝使其成为强制性的情况的方式必须通过给予命令(如(1))或通过反复意图(如(2))的表现。 因此,这并不是其最普遍的形式,竞争对手(1)和(2)。 可以通过添加关于神圣将使这些义务提出的方式的索赔来制定竞争对手。 (3)的后卫可能会补充一点,在他或她的观点中,义的神圣意图是φ的义务是其义务对Aφ的直接,总和独占原因(参见Quinn 1999,第55页)。 如果是的话,那么一个神圣的命令,即φ或神圣的前进意图意图,即φ不能是其义务对于aφ的义务的部分或介导的原因。 但请注意,即使如此加强(3)兼容(1)或(2)被理解为身份索赔:如果索赔是义务只是神圣的命令或神圣意图,则重新建立(1)和(2)的兼容性。

即使事实证明(3)不是(1)和(2)的明显竞争对手,仍然值得询问是否是真的。 虽然奎尼恩最终被拒绝(3),但他以呼吁诉诸神圣的主权而争辩说:因为每个事态都不涉及上帝现有的现有状况取决于上帝的意志,一个不涉及上帝的强迫性状态现有取决于上帝的意志。 (Quinn认为它是遵守上帝的强制性,涉及上帝现有的[Quinn 1990,PP。298-299],但这是一个错误;请参阅Murphy 1998,PP。12-13。)它似乎并不似乎此参数将支持(3)在加强的版本中,该版本认为依赖必须立即,总和独占。 毕竟,很少有人想说,上帝遗嘱所带来的每一种事态都是由上帝完全,完全,并立即所带来的。 虽然属于涉及上帝的人的所有事态是可言论的,但除了那些涉及上帝的人,就依赖上帝的意志,这并不表明,这种事务的国家更有趣地与涉及数学的事务的国家。或物理,或会计(墨菲1998,第14-16页)。

我们可以将(3)放到侧面。 虽然它的一些配方可能是真的,但是那些有争论支持的配方并没有以有趣的元素结论的方式建立很多。 关于(1)和(2)是否更充分的神圣主义制定的辩论仍然不稳定,因此我们将以这种方式进行,这将在两者之间尽可能中立(虽然承认笨拙)说是一个道德义务到φ取决于上帝的命令/意图是一个φ。 (这里的“意味着”意图意图。)

另一种账户?

Divine Commangists经常宣布理论是与道德法概念的明确联系(参见,例如,Evans 2013,V):如果我们认为道德是法律制度的概念,我们有理由认真对待道德规范是命令由立法者发布。 但是,当代法律哲学中的广泛共识将得出相反的结论:如果道德的法律地位严重采取认真,那么我们就有理由否认道德由神圣的命令组成。 对于当代法律哲学的广泛共识是,吸收法律规范是一个深刻的错误。 由H.L.A. HART制定的标准视图,是法律规范不是指挥,而是规则。 (对于HART的彻底拆除命令视图,请参阅HART 2012 [1961],CHS。2-4;对于他的替代规则账户,请参阅HART 2012 [1961],CHS。5-6。)

这表明一个与(1) - (3)不同的神学志愿者账户。 在这个观点上,上帝不是一个指挥官,而是一个君王。 除了更好的捕捉道德义务是在道德法下的结果之外,这种观点可能有一些其他福利:它可能使上帝能够将上帝放在道德义务下,这似乎在(1)这样的神圣指挥制剂上似乎并不可能命令关系的抗反动物(尽管对于一个不同的观点,请参见RestoQuiñones2024),并且它可能使志愿者占占争夺其他道德状况,如道德权利和道德力量,这很难令人信服地治疗产品命令。 但这种替代位置,“神圣立法理论”(Murphy 2022)是过于近期的葡萄酒,以妥善审查,以确定它是否真的具有与Divine Command视图中的任何优势,以至于它旨在取代,以及是否有任何独特的负债作为神经主义的制定。

2.4有什么样的依赖?

必须在提供神圣主义的制定方面必须处理的第三个问题是依赖关系的规范,该依赖关系持有神圣的命令/意图,即φ和φ的道德义务。 有几种选择认为其性质和优点在这里值得讨论。 在分析视图上,它是“对于A到φ”的含义的一部分,上帝命令/意图是一个φ。 在减少视图上,其义务对Aφ的义务状况是上帝的指挥/意图这一φ的状况。 在卓越观点上,它对上帝指挥/意图的φSproveve是φ的义务。 在因果关系中,必须对A到φ的强制性是由上帝的指挥/意图引起的,并且必然地,上帝的指挥/意图φ导致它是φ的义务。

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被奎因(1979,1990,1999)所辩护,并以特别强大的形式:在奎因的观点上,上帝的因果关系意图在φ及其义务对于Aφ的义务展出,排他性,活动,即时性和必要性。

因果关系制定至少有三个严重困难。 首先我们可能称之为“双肢担心”。 一旦我们允许其道德义务到φ不同于上帝的指挥/打算φ-ing,就有什么原因认为它认为其在道德义务对φ必然得到的是如果上帝的指挥/意图φ-ing存在。 无论如何回答这一观点的后卫提供的,它必须与神经志愿者的因果关系一致。 但尚不清楚诀窍是什么。 试图使这种必要的联系的一种方法是通过持有遵守上帝的前道德义务; 因此,每当上帝给出命令/有意一个人执行一些动作时,它就会在道德上义务执行命令/预期的动作。 但是我们不能采取这条路线,因为如果原因制定是正确的,那么所有道德义务都是完全由上帝的指挥/意图活动引起的; 那么,这是遵守上帝的先前道德义务,这些义务将作为Divine命令/意图和道德义务之间必要的联系的解释者的一部分。

作为(2)的版本(即,它是A到φ的强制性的因果视图应该从那时才能从那一步的因果关系中仔细分辨出(3)(即,它是义务的到φ取决于上帝愿意为a到φ的义务。 (3)的因果制定至少是上帝主权和无所不能的符合性 - 尽管目前还不清楚为什么我们应该从声称上帝是最终的来源,因为所有人都是索赔的最终来源事务状况,上帝愿意这种情况所获得的,即其获得的直接,总和是独家的原因。 毕竟,我们大多数人都不会直观地引起索赔的举动,即上帝是最终的来源,因为所有的事务,对于所有的实际国家,上帝愿意获得其实地获得的身体状况是其获得的直接,总和独家的原因。 (认为,偶尔是偶尔的少数人甚至是一个明显的少数民族观点,甚至是尤为少数人的观点;看到墨菲2011A(第140-142页)讨论神学自愿和偶尔的密切相似之处。)因果关系然而,作为(2)的一个例子,似乎甚至妨碍了争论的支持。 为什么人们会认为上帝的意图是一个φ是一种立即,总和是事实的原因“获得? 在没有这样的联系的证据的情况下,很难看出为什么一个人会被这种神经主义的制定所吸引。

第二次担心因果制定是“缺乏先例担心”。 道德特征与事务监督局对非唯一性质与缔约国。 直观的想法是道德状况没有差异,没有一些非凡的地位差异。 因果制定满足了昂贵的制约 - 非体质状况的差异关注上帝的命令/意图 - 但它以前所未有和神秘的方式确实如此。 当我们看看非物质事实的变化可能对持有的道德事实产生差异的具体方式时,有一个非常有限数量的可理解关系,可以在这些非客运性和监督员对他们的道德事实之间存在。 非客体事实可以是构成执行行动的原因的一部分。 (您已承诺的φ可以引用,以便在解释您的原因到φ的原因,至少部分地是您必须φ的原因。)它可以是该原因的启用条件的一部分。 (有希望的社会实践的存在在解释你的原因是φ的原因;这种做法的存在可能会解释为什么您的承诺具有它具有的原因。)它可以被引导为森林防御者是有原因的。 (虽然该事实告诉您,您不需要满足您的承诺,φ通常会将您从您的承诺释放到φ,如果他或她没有告诉您您不需要满足您的承诺,您威胁要击败承诺的事实是无效的,并且可以引用在解释为什么你有理由Φ。)但是,虽然神学宣传主义拥有一个事实 - 上帝命令/打算一个φ-解释为什么一个人有一个原因(在这种情况下,义务)到φ,但因果关系认为这一事实落入熟悉的解释性类别中:它不是本文的原因,它不是一个有利的条件,原因不是森林防御者原因。 事实应该解释原因的方式只是因果:它只是带来了一个完全完全,完全,完全。 这是一个完全不熟悉的现象:无论是否则我们是否遇到了非客体事实和道德的异议联系。 (对神圣因果关系的非常陌生化的吸引力本身不足以回答异议。在这里有一个额外的陌生性:非客体与道德事实之间的关系是我们熟悉的理性关系的各种情况,而在因果制定上神学自愿主义的关系只是因果。

Ex Nihilo创作不构成繁琐的Carte Blanche。 然而,有趣的是,拒绝了“18”的Wielenberg 2018(第18页)拒绝了伦理项目的项目,呼吁这种因果关系解释道德非道德的良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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