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六章 草原风情
午后的阳光炽烈,将草原晒得滚烫。远处的雪山在热浪中微微扭曲,像海市蜃楼般不真实。
多金牵来了二十多匹马。这些马不是温顺的旅游马,而是真正的高原马——体型不大,但骨骼粗壮,肌肉结实,鬃毛在风中如火焰般飞扬。它们的眼睛黑亮有神,警惕地打量着这群陌生人,鼻孔喷出白色的热气。
“选马要看缘分呀。”多金拍着一匹枣红色牡马的脖子,“它叫‘火焰’,是我最好的朋友。”
火焰打了个响鼻,用头蹭多金的手,亲昵得像家人。
江晓走到马群前,他的“七感”展开,与每一匹马建立微弱的连接。他能感知到它们的情绪——好奇,警惕,一丝不易察觉的野性。最终,他的目光落在一匹通体漆黑的牡马上。那匹马比其他的都高,肩高超过一米七,四肢修长,肌肉线条如雕刻般完美。它没有像其他马那样低头吃草,而是昂着头,眺望远方,眼神桀骜不驯。
“它叫‘夜影’。”多金注意到江晓的目光,语气复杂,“三年前从野马群跑来的,没人能驯服。它……有点特别呀。”
“特别?”简雯走到江晓身边。
多金压低声音:“它是极为罕见的好马呀,跑起来的时候,蹄子几乎不沾地的,像在飞呀。更可贵的是,耐力也是异乎寻常得出色呀。”
江晓走向夜影。黑马警惕地后退一步,耳朵竖起,喉咙里发出低沉的警告声。但江晓没有停步,他伸出手,掌心向上,一丝极淡的“七感”灵力从指尖渗出——不是威慑,是交流,是邀请。
夜影愣住了。它歪着头,黑亮的眼睛里映出江晓的身影。几秒钟后,它小心翼翼地往前迈了一步,鼻尖轻轻触碰江晓的掌心。
温暖,湿润,带着青草的气息。
然后它打了个响鼻,主动把脸蹭进江晓手里,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咕噜声——那是马表示信任的声音。
多金瞪大眼睛:“这……这不可能。”
“万物有灵。”江晓抚摸着夜影的鬃毛,黑马舒服地眯起眼睛,“只要用对方式,都能沟通。”
“雪山大地,万物皆有灵呀!”多金跟着慨叹。
其他人也陆续选好了马。简雯选了匹枣红色牝马,取名叫“追风”;江梦选了匹线条优美的灰色长腿牝马,跟她优雅迷人的气质很相符;凌云天选了匹深棕色的壮马,像他一样沉稳;柳馨雅在凌云的帮助下选了匹温顺的灰色牝马;凌零柒非要骑一匹花斑小马,说它长得像“奶茶里的珍珠”;婴儿则选了一匹雪白的小牝马,像她一样通体素白;薛远选了一匹安静的褐色马,像他一样朴实无华;阿布选了一匹性子很烈的高大牡马,扬言要驯服烈性;何东东则对一匹肌肉发达的牡马很感兴趣;陆小蛋看中一匹温顺的漂亮牝马。
吴龙选马的过程最有趣。他走向马群时,所有马都不自觉后退——这个两米零三的巨汉浑身散发着压迫感,连马都能感觉到。最后他选了一匹同样高大的黑色牡马,那匹马起初不肯屈服,但吴龙只是轻轻按住它的脖子,它就安静下来了。
“这叫王霸之气。”吕焱淼在一旁打趣。
“这叫力量压制。”吴龙面无表情地说,但嘴角微微上扬。
艾兮选了匹栗色的牝马,动作优雅地翻身上马,马缰在她手中如琴弦般精准。葛小亮选了匹白马,上马时动作略显笨拙——他是基因战士,精通各种武器和战术,但骑马确实不是强项。凌零柒在一旁捂嘴偷笑。
五行猎魔团的吕焱淼等人也纷纷选好了自己心怡的马儿。
“好了!”多金骑上火焰,一挥马鞭,“我先带大家跑一圈,熟悉一下!跟紧了呀!”
他一夹马腹,火焰如离弦之箭般冲了出去。众人纷纷跟上,马蹄踏碎草浪,扬起漫天尘土。
江晓骑在夜影背上,感受着黑马奔跑时完美的节奏。每一步都沉稳有力,背部肌肉如波浪般起伏。风在耳边呼啸,草原在眼前铺展,远处雪山如屏障般耸立。这一刻,他仿佛回到了三年前——那时他还是大学生,和同学去内蒙古旅游,第一次骑马,紧张得手心冒汗。现在,他能在马背上做出各种高难度动作,能在全速奔驰时拉弓射箭,能在马鞍上睡觉。
战争改变了一切,包括这些本该属于青春的、简单的快乐。
夜影嘶鸣向前,江晓读懂它的心思,放开缰绳,任其驰骋。它不断超越,一匹又一匹,最终超越火焰,一马当先。
跑出几公里后,多金勒住马,指着前方一片开阔地:“这里适合学射箭的!”
江晓勒马而回。
草地上已经立好了靶子——不是标准的圆靶,而是用草捆扎成的牦牛形状,上面画着简单的环线。旁边摆着一排传统弓,弓身用牛角和竹子复合制成,弓弦是牛筋,古朴而充满力量感。
“藏式弓和你们用的复合弓不一样的。”多金拿起一把,示范拉弓姿势,“不用箭台,不用瞄准镜,全靠感觉呀。箭头是平的,射中目标后会留下明显的痕迹。”
他张弓搭箭,动作流畅如舞蹈。弓弦拉满时发出轻微的呻吟声,那是牛筋和木材共同承受压力的声音。下一秒,箭离弦而出,在空中划出平直的轨迹,精准命中五十米外草靶的“心脏”位置。
“哇!”火童第一个鼓掌,“教教我!”
多金笑着把弓递给她。火童接过来,学着多金的样子拉弓——但他低估了传统弓的磅数,不使用灵力,弓弦只拉到一半就拉不动了,脸憋得通红。
“慢慢来呀。”多金拍拍她的肩,“先学姿势,再学发力。”
众人轮流尝试。简雯上手很快,第三箭就射中了靶子边缘。艾兮更是展现了神射手的恐怖天赋——她第一箭脱靶,第二箭就射中靶心,第三箭直接射穿了前一箭的箭尾,将靶心钉出一个完美的十字裂痕。
“你这……”多金看得目瞪口呆,“怎么做到的?”
“感觉。”艾兮淡淡地说,放下弓,脸上没什么表情,但眼睛里有一闪而过的得意。
吴龙试弓时出了问题。他的力量太大,一把普通弓在他手里像玩具,稍一用力弓身就发出不堪重负的嘎吱声。多金赶紧给他换了把特制的重弓——那是他父亲留下的,据说草原上能拉开的人不超过十个。
吴龙接过重弓,深吸一口气,肌肉贲张。弓弦在他手中如满月般张开,牛筋弦发出令人牙酸的紧绷声。他瞄准,松手——
箭矢如闪电般射出,带着破空的尖啸。它不是“飞”向靶子,而是像炮弹般“砸”过去。箭矢击中草靶的瞬间,整个靶子炸开了,草屑纷飞,连后面支撑的木桩都裂成两半。
寂静。
然后吕焱淼爆发出大笑:“老吴!你这是射箭还是打炮啊!”
吴龙挠挠头,看着手里的弓,有些不好意思。但多金却眼睛发亮:“好力气!这弓送你!能拉开它的人,就是它的主人!”
江晓最后一个试。他选的弓很普通,但握在手里时,他的“七感”自动展开。风的速度、湿度、方向,光的折射,目标的距离,甚至箭矢在空中可能受到的微小干扰——所有数据在瞬间汇入灵识海。他不需要瞄准,只需要“感觉”到那条命中目标的“线”。
他张弓,动作不快,但极其稳定。夜影在他身后安静地站着,黑亮的眼睛注视着他的背影。
松手。
箭矢飞出,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不是直线,是弧线,像彩虹。它绕过一阵突然刮起的侧风,精准地钻进五十米外靶心的正中央,箭尾微微颤动。
但江晓没有放下弓。他闭上眼睛,又抽出一支箭,转身,朝完全相反的方向——一百米外一棵枯树上的鸟窝射去。箭矢离弦时,他甚至没有看目标。
箭矢飞过草原,飞过人群头顶,飞过正在吃草的马群,最后“夺”的一声,钉在鸟窝下方的树枝上,惊飞几只小鸟,但没有伤害鸟窝分毫。
所有人都转过头,看向那支箭,又看向江晓。
江晓放下弓,平静地说:“箭术的最高境界,不是百发百中,而是‘知道’自己会百发百中。”
多金怔怔地看着他,许久才吐出一句话:“你不是人呀。”
“我是。”江晓笑了,“只是……练习得比较多。”
太阳开始西斜,草原上的温度迅速下降。多金提议进行最后一项活动:摔跤。
“藏式摔跤,不用灵力的,纯粹的力量和技巧。我可是连续三年的藏地跤王,你们可要小心了呀。”多金脱掉外套,露出结实的上身,“谁先来呀?”
男人们跃跃欲试。吕焱淼第一个上场,但不到十秒就被多金放倒在地——这个退伍军人的摔跤技巧是在部队和草原上双重磨炼出来的,朴实但高效。
“我来。”吴龙走上前,如铁塔般矗立。
这场对决持续了整整三分钟。多金像猎豹般灵活,不断寻找吴龙的破绽,但吴龙的力量和防御力太强,几次被抓住都被硬生生挣脱。最后,多金用一个漂亮的背摔将吴龙放倒,但吴龙在倒地的瞬间抓住多金的腰带,两人一起摔在草地上,滚作一团。
平手。
多金爬起来,喘着粗气,对吴龙竖起大拇指:“厉害呀!”
吴龙也笑了,那是种棋逢对手的、纯粹的笑容。
江晓最后一个上场。他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直接进攻,而是站在原地,等多金先动。多金试探性地伸手抓他的肩膀,江晓身体微侧,手腕一翻,以四两拨千斤的手法将多金的力量引向侧面,同时脚下轻轻一绊——
多金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已经躺在地上了。
他愣了三秒,然后大笑起来:“这是什么招式呀?”
“太极拳。”江晓伸手拉他起来,“借力打力,以柔克刚。”
“厉害呀!”多金由衷地说,“我服了呀!”
天色渐暗,多金宣布今天的活动结束。众人骑马返回帐篷区,夕阳将每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在草原上连成一串移动的剪影。
晚餐是藏式牦牛肉火锅。巨大的铜锅架在炉子上,里面炖着大块的牦牛肉、土豆、萝卜,汤底用十几种香料和药材熬制,香气扑鼻。旁边摆着风干牛羊肉、血肠、奶渣包子。
帐篷里热气蒸腾,欢声笑语。多金搬出一桶自酿的青稞酒,给每人倒上一碗。酒液浑浊,呈乳白色,闻起来有股发酵的酸甜味。
“第一碗,敬草原!”多金高举酒碗,“敬雪山,敬河流,敬所有活着的生命!”
“敬生命!”众人齐声应和,仰头饮尽。
青稞酒入口微酸,后味回甘,酒精度不高但后劲十足。一碗下肚,从喉咙暖到胃里,脸颊开始发烫。
“第二碗,敬朋友!”多金又倒满,“敬远道而来的客人,敬生死与共的战友!”
“敬战友!”
第二碗喝得更痛快。帐篷里的气氛彻底放开,吴龙开始讲部队里的糗事,吕焱淼说起五行猎魔团的搞笑训练,火童手舞足蹈地描述第一次见到灵兽的震惊,凌零柒则炫耀她最新研发的黑科技。
江晓坐在角落里,小口喝着酒,看着这一切。他的“七感”捕捉到帐篷外渐起的风声,远处雪山的低语,还有……几公里外,那几个“灵兽普查员”的动静。
他们搭起了行军帐篷,架起了探测设备,正在记录数据。江晓能“听”到他们的对话:
“目标区域灵兽密度评级:中高。”
“威胁评估:潜在风险三级。”
“建议:持续监测,必要时采取清除措施。”
清除措施。
江晓握紧了酒碗。
“江晓。”简雯坐到他身边,脸颊因酒意而微红,“你在担心?”
“嗯。”江晓没有隐瞒,“那些人不会轻易离开。”
“那你打算怎么办?”
江晓看向帐篷里的人们——他们还在喝酒,唱歌,讲笑话。凌云天正教柳馨雅唱藏语歌,五音不全但认真;吴龙在跟多金比腕力,手臂上的青筋暴起;艾兮安静地喝着酸奶,目光时不时瞟向葛小亮,被四处打游击的阿布抢了个白:“不要偷偷酸奶解酒,来喝!”艾只得苦笑着端起酒杯;凌零柒已经喝多了,抱着江梦的手臂说胡话,一旁的金九儿红着脸蛋儿痴痴地笑着;火童上次喝酒输给了简雯,这次准备向看似柔弱的婴儿宣战,找回自己的面子;吕焱淼和薛远互相拍着肩膀,喝得满脸通红;孙小圣则在疯狂干饭;沃特森姐弟和吕氏三兄弟喝得热火朝天;欧阳铭与韩菁悠然对饮;何东东、陆小蛋满面红光地对饮着……
“明天。”江晓轻声说,“明天所有人到齐后,我们开个会。”
“什么会?”
“决定未来的会。”
简雯看着他侧脸,在炉火映照下,那张俊美的脸一半明亮一半阴影,像神像,也像恶魔。她突然伸手,握住他的手。
江晓转过头。
“无论你决定做什么。”简雯说,眼睛在火光中亮如星辰,“我都会在你身边。”
江晓反握住她的手,用力,再用力。她的手指修长细腻,掌心亦有常年握枪留下的茧,但此刻温暖而柔软。
“我知道。”他说,“所以我敢想那些不敢想的事……”